山东慧通轮胎被罚款3700元
2022/5/28 14:30:58 浏览量:902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该公司2020年2月13日生产的汽车轮胎,销售到了海南省。
轮胎规格型号,为7.50-16-14PR。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上述轮胎产品进行抽检。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志。
根据相关规定,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慧通轮胎,做出罚款37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慧通轮胎成立于200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谭永兵。
这家企业对外投资5家公司,包括山东大汶河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慧通酒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亨瑞达轮胎有限公司、山东万泰汽配有限公司、莱芜市恒通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万泰汽配公司、恒通轮胎贸易公司,已被吊销。
关键词:慧通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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