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8吨炭黑 被罚25600元
2025/4/13 8:00:47 浏览量:157
4月7日消息,博野县祝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2025年1月开始从事炭黑经营活动。自开业起,共购进10吨炭黑,销售8吨,非法获利9600元。
经查,此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炭黑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炭黑经营活动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罚款16000元,合计25600元。来自炭黑产业网
关键词: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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